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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3月淮北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至3月,淮北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的总体要求,聚焦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9人,同比下降35.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01人,同比下降29.37%不捕率38.85%,同比增加1.99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803人,同比上升26.5%;共决定起诉563人,同比上升21.34%;决定不起诉135人,同比上升104.55%不诉率19.34%,同比增加6.8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55%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3.18%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43%。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21件,同比上升23.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3件,占监督数的61.9%,同比降低32.2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同比降低43.75%;已纠正8,同比降低11.11%。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为88.89%,同比增加32.64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12件,同比上升20%;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占审结总数的33.3%,同比增加33.3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8,同比上升14.29%;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人,同比下降5.88%;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不当提出纠正4件,同比持平

 

)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1件,共提出监督意见12件(含跟进监督),其中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

 

(二)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了75%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了76.92%

 

(三)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

 

)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案件23件,同比上升155.6%;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6件,同比上升100%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7件,同比上升133.3%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件,同比上升21.0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4件,同比下降81.8%;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65件,同比上升85.7%。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64件,同比上升8.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同比下降22.2%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起诉7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5人,同比持平;不捕9人,不捕率64.29%,同比上升35.7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5.4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2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5人,同比下降21.05%;不起诉6人,不起诉率28.57%,同比增加28.57个百分点;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9.23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人,占审结数的23.08%,同比增加23.0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38人,同比上升216.67%。开展一般预防共计22次,同比上升46.7%;开展法治讲座6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48件,同比下降46.57%;重复信访4件。

共开展司法救助案件7件,同比上升250%;发放救助金14.7万元,同比下降8.125%。

 

七、各项重点检察工作情况

 

(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黑恶犯罪1人,同比持平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1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

 

(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66.7%,起诉案件所涉罪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45件,同比上升4.7%,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9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36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的案件类型是: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128件,占52.2%;刑事检察类案件90件,占36.7%;刑事执行检察类案件13件,占5.3%。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1至3月,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系检察长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