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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淮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第九次入选典型案例
时间:2023-10-19  作者:吕慧 张志康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赵集二级扬水站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专刊典型案例,该案系淮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获得的第九个典型案例。

赵集二级扬水站系1976年淮北市烈山区赵集人民公社为解决十里长山高地势农田灌溉问题所建。2012年,扬水站旧址被评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疏于管理等原因,扬水站旧址遭到严重破坏,部分调水渡槽坍塌,桥墩地基存在安全隐患,搭建多处旱厕、大量垃圾堆放。



2022年5月,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以下简称烈山区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接收扬水站旧址遭到破坏的案件线索,初查后于2022年5月30日立案,运用无人机等对扬水站旧址整体状况及保护范围周边情况进行勘验。查明:扬水站旧址年久失修,共有8个拱洞调水渡槽坍塌;保存完整的调水渡槽桥墩附近被周边农户挖土耕种,影响桥墩地基安全;存在渡槽下方搭建旱厕,扬水站蓄水池壁多处被大火烧灼,池内堆积垃圾等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淮北市烈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烈山区古饶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烈山区文旅局、古饶镇政府)对扬水站旧址负有监管保护职责。



2022年6月7日,烈山区院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全程直播,志愿者建议根据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保护原则对原址予以修复。经听证员一致同意,2022年6月9日,烈山区院向烈山区文旅局、古饶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协作配合,委托专业机构对坍塌的调水渡槽进行修复;提升群众文保意识,严禁群众挖土耕种,消除桥墩地基安全隐患;治理扬水站旧址周边环境,加强日常管理维护。

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修复设计方案,经安徽省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投入600余万元对扬水站旧址进行修复、全面整治周边环境,并将其作为红色旅游线路纳入烈山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

以此为契机,烈山区院对辖区内24处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面排查,督促行政机关将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石山孜遗址保护范围内170余座坟墓全部迁移等。2023年4月10日,烈山区院与烈山区文旅局会签《关于加强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机制的起草、签订、监督落实。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淮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力聚焦重点领域,秉承精“益”求精理念,牢牢把握案件质效生命线,按照精品案例的标准办理每一起案件,取得显著成效,九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下一步,淮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