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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请示案件工作流程图
时间:2020-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请示案件工作流程图

 

 

 

 
 
 
                       
        案件管理办公室受案审查    
                 
  不符合请示条件的不予受理     受理    
                 
            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定检察官      审查案件  
  退回送案单位或要求其补充有关材料      
             
                     
            在诉讼程序内案件,应当在办案期限届满前办结,不在诉讼程序内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制作案件审查报告    
                   
          报(主管)检察长审批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官制作退查提纲退回原送案单位补充侦查
           
           
           
                 
        检察官制作批复,经检察长审签后将所制作的批复送达请示机关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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