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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淮北检察一纸检察建议 多年危废污染得以清除
时间:2020-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淮北市检察院“智慧公益”平台中发现李某、蔡某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可能导致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受破坏,有关行政机关可能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根据办案规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成立了检察官办案组进行调查核实。查明:2017年7、8月份,河北省邯郸市人李某伙同濉溪县南坪镇朱口村蔡圩庄村民蔡某将从江苏省扬州市运来的沥青油渣分别堆放于南坪镇朱口窑厂和朱口村朱口大桥东侧,且部分已泄露。经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涉案沥青油渣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涉案沥青油渣含有高浓度石油溶剂,浓度为8.19×104mg/kg,属于危险废物。

 

                

 

李某、蔡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并被移送监狱服刑。李某、蔡某堆放于南坪镇朱口村朱口大桥东侧的沥青油渣已由南坪镇人民政府处置,但是堆放于南坪镇朱口窑厂的沥青油渣至今尚未处置,且部分已泄露,可能造成土壤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机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李某、蔡某均在监狱服刑,无法对涉案沥青油渣进行处置,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代为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的防治,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下列事项:(一)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工程和项目;(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壤污染状态普查、监测、调查和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活动;(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土壤污染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四)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其他事项。”濉溪县人民政府对涉案沥青油渣可能造成的南坪镇朱口窑厂土壤污染负有防治职责。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重大、复杂,决定直接立案办理。2019年12月9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濉溪县人民政府分别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及时处置堆放于濉溪县南坪镇朱口窑厂的沥青油渣,并在淮北市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要求濉溪县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资金,对南坪镇朱口窑厂土壤状况进行监测、调查,对被污染的土壤及时进行修复,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并在濉溪县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濉溪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了涉案危险废物处置和土壤修复问题,委托具有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资质的第三方巢湖亚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科学的实施方案并通过技术审查,同时在法定期限内回复了检察机关。

             

2020年3月6日上午,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启动了涉案沥青油渣应急处置工作。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吴峰、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奚天春、南坪镇镇长吴翔赴处置现场监督指导处置工作,同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了处置过程。由于尚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进入现场人员一律按照防疫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状况登记,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根据方案要求,本次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是现场清理和转运,在清理转运之前,南坪镇人民政府已完成危险废物转运网上申报。具有经营资质的巢湖市亚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共清理沥青油渣194.24吨。按照“先转运、后处置”的原则,涉案沥青油渣交由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的巢湖市国泰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转运,转运后由巢湖亚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范贮存,然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在清理转运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对运输车辆的资质、驾驶员资质、押运人员的资质和防抛撒泄露措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

  

                 

                 

本次应急处置工作历时三天,出动人员50余人次、动用机械设备4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7辆,清理转运危险废物194.24吨,有效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现场采集了样品,便于评估鉴定,确保下一步生态损害赔偿诉讼顺利进行。

此案系典型的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对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了严重侵害。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该案的办理,确保受损公益得到有效修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