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烈山区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区委、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斗争进行专门部署,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作用,全面跟进各项措施,严格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烈山区检察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安徽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及高检院、旭星娱乐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淮北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星海任组长,三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保证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质量,烈山区检察院迅速排查线索、摸清底数,加强外部协作配合,积极与烈山区法院、烈山公安分局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完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同时,内调联动,加强侦监、公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案件讨论会议等形式互通数据,统一认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下一步,烈山区检察院必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和郭声琨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防止片面追求打击成效而放宽法定标准,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亦会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强追捕追诉和抗诉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