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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机构
机构职能
时间:2023-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检察外事工作。

  

2、干部科

协助地方党委抓好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同时指导监督基层院有关人事管理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区、县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协助市委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管理基层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考核、配备和考察,办理有关任免手续。


3、宣传教育科

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检察文化、法治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各类调训、网络学习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

4、离退休干部科

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引导离退休人员发挥自身优势,完成市院党组和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第一检察部

负责办理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以外的普通、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6、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7、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8、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向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对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9、第五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10、第六检察部

负责受理审查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1、第七检察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全市办案质量评查、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机关员额检察官办案考评。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办理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事项。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的指导与管理。组织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管理和办案警务保障工作。协助政治部对司法警察警衔进行初审。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器材。


12、第八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组织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管理和办案警务保障工作。协助旭星娱乐对司法警察入警、进衔进行初审。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器材。


13、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风检纪督查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4、检察信息技术部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信息化及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系统的设施建设、设备选用。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应用等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包括检察技术案件办理和各类检察业务案件技术协助支持等。负责对全市基层院信息化和技术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15、检务保障部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的指导;负责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预决算;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等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物业管理以及公车管理等工作。


16、机关党委

领导市检察院机关所属各级党组织及基层院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培训,党员信息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检察院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市院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市检察院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