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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关于“全疆先进检察院和优秀检察干部”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4-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新疆检察 大号字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疆先进检察院和优秀检察干部”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118日至124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问题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异议方式:

    电话:09918803688

    传真:0991261864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

    邮政编码:830002

    全区检察机关“全疆先进检察院和优秀检察干部”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4118


    关于“全疆先进检察院和优秀检察干部”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新疆检察   2026-01-12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疆先进检察院和优秀检察干部”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118日至124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问题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异议方式:

    电话:09918803688

    传真:0991261864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

    邮政编码:830002

    全区检察机关“全疆先进检察院和优秀检察干部”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