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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4年检察专项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4-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之一,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公诉人依法行使公诉和诉讼监督权,担负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的职能,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旭星娱乐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公诉职责,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重点,以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为保障,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近四年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考核中,市院公诉工作均稳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社会治安趋于平稳,但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全力做好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工作,为稳定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5396   8634人,提起公诉47247504人,不起诉221人,出庭支持公诉4832件次,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为100%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对于“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检察机关加强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协调,坚定不移从严从快打击。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23人,均依法提起公诉。截止目前,已全部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近年来全市两级公诉部门将打击的重点放在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害人身安全犯罪上。2010年以来全市共起诉涉黑案件960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6182285人,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12912086人。如我们成功办理了以李云华、李力、李保健为代表的“三李”涉黑案、邢志军涉黑案、谢伟涉黑案、闫超杀妻碎尸案,张道元杀人抛尸案,葛长贵、葛长付故意伤害致死案等恶性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诸被告人移送审判,确保了打击的速度和力度,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3依法严厉打击严重职务犯罪2010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252342人,提起公诉208283人,法院已判决191258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继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把发生在犯罪背后的司法腐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公诉人出庭公诉时从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剖析犯罪的发展变化,指出犯罪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公信力的影响,同时提醒发案单位完善各项制约机制,堵塞职务犯罪漏洞,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4、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2010年以来,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46390人,提起公诉183296人,已判决159239,依法惩治了一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净化了市场环境。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以给付高息骗取巨额钱款诈骗案件,我市公诉部门选取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干警,成立专门办案小组,采取集中精力,从快从严起诉的措施,在保证严厉打击和提高效率的同时,使得办案过程与法律政策宣传进度同步进行,达到事半功倍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从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按照“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摸索惩教、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大力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品行调查、分案起诉、档案封存、回访帮教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四年来共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11人。如烈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市同仁中学和市第七中学在校学生聚众斗殴案件中,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有8人是在校高中生。办案人员在组织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后,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涉案的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3人作不起诉处理,目前上述5人中已有3人成功考取了大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依法从宽处理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立足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以及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落实从宽处理政策。2010年以来,依法从快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1488件。对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作出不起诉136人。

三是依法从宽处理刑事和解案件。市院引入检调对接机制推进刑事和解调处工作,规范明确了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适用条件及和解程序,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加强了民事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谅解,全力化解被害人因得不到赔偿而产生的不稳定因素。2010年以来共促成双方和解刑事案件198件,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思路,讲究监督方法,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一是以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侦查监督的重点是对侦查部门扣押款物的处置、随意变更强制措施、遗漏罪犯、遗漏犯罪事实等进行监督,对轻微违法多采取口头方式纠正,对严重违法情况实现跟踪监督。第一,重点加强对漏罪漏犯、退回补充侦查后自行消化等案件的监督,防止有罪不究、放纵犯罪。2010年以来共对884名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追诉决定,追诉遗漏各类犯罪事实1463件。第二,加大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及违法处理赃款赃物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侦查部门扣押、冻结的款物严格审查,应当移送法院判决的一律移送,应当退还单位或个人的及时退还,应当追缴的坚决予以追缴2010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11件,已纠正209件。第三,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于办案中违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坚决予以排除,遵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是以纠正不当裁判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强化监督意识,通过庭前跟踪、庭上监督、庭后审查等方式,保证了审判工作在监督视野之下合法规范操作。同时还注意运用纠正违法、发送检察建议等综合监督方式,对一些没有抗诉必要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或者建议,实现抗诉方式和其他审判监督方式的协调发展。2010年以来,我市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案件38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案件20件,法院已审结56件,审结后依法改判23件,发回重审26件,指令再审7件,抗诉成功率为100%。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43件次,已纠正143件次。切实做到了敢抗而不滥抗,会抗而不蛮抗,不但提高了抗诉成功率,而且也使法律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积极推进公诉机制创新,着力促进办案工作

1、完善“公诉一体化”办案模式,以机制促办案。在加强纵向联系的基础上,拓展公诉工作横向联系与交流,努力探索和完善“公诉一体化”机制建设。一是形成上下一体。通过指定管辖、督办协调和备案审查,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支持依法办案;二是形成内外一体。通过提起抗诉、支持抗诉和协调公安、法院督促下级接受监督,增强诉讼监督的力度;三是形成系统一体,通过对跨地区案件的组织协调,选调优秀公诉人员参与办理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

2、探索公诉引导侦查机制,以合力促办案。以有效衔接、增强合力为着力点,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横向交流和协作,积极推行公诉介入侦查,对一些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研讨等制度的作用,对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建议,有效促进了侦查机关依法取证,为审查起诉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保证了公诉案件的质量。

3、完善办案工作制度,以创新促办案。我市公诉部门根据新刑诉法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办案实际,制定创新了多项规则制度。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刑事抗诉案件、不起诉案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开展评查;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认真执行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大力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四年来公诉人在一审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2846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800人;针简易程序案件推行“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的“三集中”办案模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诉讼成本;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制度,对被告人过错较小、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积极赔偿且得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谅解的案件,实施附条件不起诉,四年来共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410人。

4、规范办案质量考评体系,以管理促办案加强考评管理,科学评价执法办案绩效。健全办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公诉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案件质量保障规范、业务工作考评规范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坚持以质量和效果为导向,科学统筹办案数量、质量与效果、公正与效率等关系,对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提高公诉人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当事人权益的积极性,促进法律的统一规范实施

5、健全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机制,以维权促办案。一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与律师的交流与协作,对于律师提出阅卷、复卷要求的,为律师提供阅卷室和必要的复印便利条件,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的行使。二是依法执行权利告知制度。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依法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享有的法律权利,切实保障其权利得到实现。三是探索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对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弥补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恢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6、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监督促办案。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选任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9名,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2010年以来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2127人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经评议均同意公诉部门意见。

(五)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升华公诉执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旭星娱乐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旭星娱乐群众观念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公诉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切实增强公诉人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培训,推进公诉专业化建设。制定公诉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建立公诉人队伍长效培养机制。组织开展黑恶势力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的理论与法律适用等专题业务培训以及研讨等活动,提升公诉人的法律理论水平;通过法律实务名家讲坛、优秀示范庭观摩展示等活动对公诉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公诉人的业务水平;经常性举办精品案件评比、优秀公诉人评比及岗位练兵活动,规范出庭礼仪、完善辩论技巧、拓展思维方式,切实提高公诉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涌现出了“全市劳动模范”“全省十佳公诉人”王莉莉、“全省优秀公诉人”陆青峰、李锋博等业务骨干。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公诉形象。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方针,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日”、“读书思廉”、“反霸道作风、反特权思想”、“治庸问责”等多项活动,强化干警工作作风,结合公诉工作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健全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或违反办案规定造成的重大责任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诉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全市诉讼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着重视协调配合、忽视监督制约的情况。诉讼监督的手段、方法、力度及监督理念均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尤其是审判监督和追诉工作需要加大力度;二是公诉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与提高部分公诉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办案方式与新刑诉法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举证质证能力、法庭论辩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还有不足,专家型、专业型公诉人才匮乏三是公诉部门案多人少、新手多骨干少、人才流失等问题长期存在。以新刑诉法实施前公诉人不需出庭的简易程序为例,市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较以往增加了40%左右,办案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诉工作的发展对此,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强化犯罪指控职能

严厉打击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对侵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做好公诉部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强职务犯罪公诉工作,从严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行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突出问题,切实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分析和解决刑事审判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纠正漏罪漏诉和侦查活动中的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加强公诉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工作衔接,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结合起来,整合法律监督资源,增强法律监督合力。创新和完善诉讼监督机制,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公诉工作机制

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和内部制约机制。推行量刑建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依法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完善刑事诉讼二审、再审程序,改革、完善发回重审制度,进一步发挥人民检察院在二审、再审程序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健全公诉环节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刑事赔偿工作机制。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公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强化公诉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全市公诉队伍岗位练兵,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公诉业务特点的岗位练兵模式和途径。切实加强公诉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人才库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公诉人才队伍,为推动公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优良的组织保障。严格公诉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在公诉部门中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公诉队伍,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次常委会议专门安排听取和审议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报告,是对公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全市检察机关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创新思路,开拓进取,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加大办案力度,狠抓办案质量,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精致淮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