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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确定全市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二)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三)依法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或发现确有错误时,分别按上诉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七)对全市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八)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九)负责相关的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市区人民检察院的班子成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或不批准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市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市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市检察院负责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643.0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540.29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102.7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87.82 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比2018年减少。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58.89 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工资普涨,人员经费、社保费等支出适当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99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3.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XX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54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25万元,占58.56%%;项目支出1467.04万元,占41.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43.0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540.2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2.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87.82 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比2018年减少。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8.89 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工资普涨,人员经费、社保费等支出适当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3.5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89 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增加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0.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89 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0.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959.06万元,占83.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73万元,占7.90%;卫生健康(类)支出87.82万元,占2.48%;住房保障(类)支出213.68万元,6.04%。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6.39万元,支出决算为354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预算执行中政策性增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工作奖励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二是决算数中包含有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073.25万元,占58.56%;项目支出1,467.04万元,占41.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7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发放2018年一次性奖励。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52万元,支出决算为9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招录上岗的书记员中有一名因身体原因推迟体检报到几个月,导致书记员的工资和社保公积金支出比预算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18年度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软件自动提取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用高于人社局核定的实际单位缴纳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政策性增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至市纪委监委的25名干警的工资及社保经费自2019年7月起转至市纪委监委,经费一并划转。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01万元,支出决算为6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至市纪委监委的25名干警的工资及社保经费自2019年7月起转至市纪委监委,经费一并划转。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1.87万元,支出决算为2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至市纪委监委的25名干警的工资及社保经费自2019年7月起转至市纪委监委,经费一并划转。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增。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至市纪委监委的25名干警的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经费自2019年7月起转至市纪委监委,经费一并划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9万元,比2018年增加5.65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没有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我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我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需要公开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8张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