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院、市院各部门:
经2015年1月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纯新同志任市检察院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李 金同志任市检察院监察处副处长。
李纯新、李金同志任期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15年1月5日计算。
中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