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院,市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 伟同志兼任市检察院基层院建设指导办公室主任;
李 伟同志兼任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连高同志任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执行主任。
特此通知。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