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院、市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淮组干字〔2014〕45号):
陈方方同志任市检察院技术处处长;
陈 方同志任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
陆永灿同志任市检察院宣教处处长。
以上三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2014年4月18日—2015年4月17日),任职时间从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