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队伍建设服务推进新疆检察工作现代化
11月2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出席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中青年干部、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开班式,并作专题辅导报告。
11月2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出席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中青年干部、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开班式,并作专题辅导报告。他强调,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的部署要求,落实全区政法队伍建设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成为可堪大任、能挑重担的检察栋梁,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上建设美丽新疆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首先要把全会精神领会深、理解透、把握准,以纲举目张、达到执本末从。”高继明强调,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推进改革的科学方法,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更加注重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和数字检察赋能,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改革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探索具有新疆特点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路径。
“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继明强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关键在“办好”、难在“每一个”。要准确把握证据和事实、形式审查和实质判断、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三对关系”,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注重程序保障和提升司法效率相统一,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要加强释法说理,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真正关注并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高继明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与时俱进优化完善检察管理模式,推动建立“大管理”格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三个管理”的内涵和要求,健全协调衔接机制,促进相互贯通。一体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与实体管理,深化宏观办案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要坚持正确看待数据、正确看待考核、正确看待管理。作为领导干部,要从管己、管事和带人“三个维度”抓好管理,引导每名检察官真正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
“干部要历练,必须有经历!加强检察机关年轻干部培养,是一项长期任务。”高继明强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实绩实效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放在抓好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上。要有计划安排上级检察机关青年干部到基层一线“蹲苗”,让更多素质好、潜力大的青年干部到上级检察机关锻炼,在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点任务推进中锤炼过硬能力和作风。要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好队伍,带头锤炼政治品格、带头真抓实干、带头接受制约监督,带动基层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钢主持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