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和民事复查案件的初核。
主 任:帕尔哈提江·木明
副主任:李国峰 冯君琳
联系电话:0991-880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