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花副检察长
从最初的“尝试”,到如今的得心应手,副检察长李新花和同事共创作直播9期,每期播出后都受到网友及新疆各级政法机关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和转载。
无论办案还是普法,副检察长李新花从不懈怠,凭着“较真”的性子,她用平凡的工作铸就着“不平凡”,用每一件简单的事成就“不简单”
□记者 王晨 实习记者 许宏虹 通讯员 张涛
“女人嘛,高兴的时候要购物,不高兴也要购物,除了去实体店,不少人还喜欢在微信上买买买。”
“在这个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微商的时代,你永远不知道朋友圈里谁明天会成为微商!”
7月6日,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花出现在微信、微博直播间,和同事陈茜搭档出镜,你一言我一语,对“微商购物”进行麻辣点评。
你以为她俩在闲聊?请继续听下去。
“微商有人管吗?作为消费者,你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微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抛砖引玉、剥茧抽丝,原来重点在这里。
这就是李新花独特的“谝闲传”式普法微直播,紧贴生活的热点、诙谐活泼的语言、通俗易懂的释法,让网民们轻松了解日常生活中的法律误区和盲点。
别看视频直播中的李新花总一副大咧咧的样子,现实中,常有人称她为铁嘴、快手“花木兰”。
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毕业进入检察院那天起,李新花就一直在反贪、公诉、侦查监督等办案一线,20多年来,她审查起诉刑事案件300余起,查办贪贿案件100余件,准确逮捕嫌疑人700余名。
这个惊人的工作量,李新花是怎么完成的?
“这并不难,对检察事业无比热爱、对检察工作高度执着,再加上一股敢拼敢闯敢啃硬骨头的劲儿,便能做到。”李新花将20多年的坚守和付出说的云淡风轻。
2002年,轰动全疆的玛纳斯县某养殖公司“鹌鹑”诈骗案被移送到了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该公司以与农户签订鹌鹑养殖合同、收购鹌鹑蛋的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履行部分合同的方式骗走了300多名农户的财产。
这个侦查历时两年之久的案件仅案卷就有78本,另外还有上百本账册。这块难啃的骨头交到了李新花手中,她仅用一个星期时间就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
在联席会议上,李新花不仅否定了专案组认定的案件性质,还将诈骗数额由18万元重新认定为557万元。这个结论让专案组哗然,但随着案件讨论的深入,所有参会人员一致同意了李新花的意见,该案最后被成功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受骗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2012年1月,李新花被任命为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工作。
从任命那天起至2013年12月,该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27起案件中,都有李新花的身影,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审讯……饿了,啃一口馕;困了,在沙发上躺一躺。好多天不回家,女儿只能在电话中喊声妈妈,尽管满心愧疚,但李新花从未离开过侦查办案的最前线。
这几年,随着新媒体的兴起,李新花开始关注互联网普法。怎样将法律知识普及得有趣生动,群众喜闻乐见,且实效显著?李新花决定创新检察院的法律宣传模式。
2016年3月,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注册开通“凤城检察”官方微信平台,利用这一平台,将检察宣传从“检察圈”“法律圈”扩大传送到大众“朋友圈”。
从各部门的职能介绍、晒工作业绩单,再到以案释法、热点解析,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越做越“红火”,受到众多网友好评。
有文、有图、有故事,但好像还是缺点啥。今年3月,李新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能否将生动直接的视频普法搬进微博、微信公众号?经过院领导的讨论、协商,决定让李新花担任“女主播”,开通微博、微信普法视频微直播,让普法宣传工作距离老百姓更近一些。
“最近的反腐热播剧《人民的名义》,大家都看过吧,小编在观剧的同时注意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今天就跟你说一说。”
“不管是两个轮子还是四个轮子,只要是酒后驾驶机动车,都属于触犯法律,酒驾和醉驾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但不管咋样,请大家牢记酒后千万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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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初的“尝试”,到如今的得心应手,李新花和同事共创作直播9期,每期播出后都受到网友及新疆各级政法机关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和转载。
无论办案还是普法,李新花从不懈怠,凭着“较真”的性子,她用平凡的工作铸就着“不平凡”,用每一件简单的事成就“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