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检察工作11年,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常晓玲都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对她来说,胸前的检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2016年之前,常晓玲先后在政工科、侦监科工作,自2016年3月起,她成为一名公诉人。
2016年,常晓玲协助同事办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多地用新疆某公司的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高达3100万余元,案件受害人多达170余人。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只追回了部分损失。
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较多,如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常晓玲和同事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认真审查证据,耐心解答受害人的疑问,督促公安机关继续追回赃款,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事后,该案的受害人代表给常晓玲和同事送来了“维护公民权益,彰显法律尊严”的锦旗,这是对公诉人公正执法最好的褒扬。
2017年,常晓玲被派驻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管委会皇城社区,参加了一年的“访惠聚”驻村工作。一年里,常晓玲走访入户,做好群众工作,针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解释答复、情绪疏导工作,努力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在宣讲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的同时,为辖区居民积极解答法律问题,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各族居民的高度赞扬。
“‘维护和守望公平正义’是我的工作准则,也是我一路追寻的检察梦。”常晓玲说,她会怀着敬畏之心,守护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