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李乐,人如其名,每次见她都是乐呵呵的,说起话来语气轻柔,但语气中都透着坚定。
2015年,李乐从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调至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在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时,她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带着犯罪嫌疑人的母亲一同提审,犯罪嫌疑人一看到母亲就嚎啕大哭,母亲也哭得很伤心,说自己没有时间教育孩子,都是她的错。
“这起案件对我触动很深,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这样的案件中,我们多一些宽容,多一些沟通,可能挽救一个孩子,守护一个家庭。”李乐说。
到头屯河区检察院后,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包工头拖欠了19名工人的工资。李乐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请他设身处地想一想工人的生活,告诉他尽快归还拖欠工资对量刑的影响,几番劝说后,犯罪嫌疑人终于愿意偿还。
李乐告诉记者,这起案件让她觉得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不仅要用公正严谨的态度办案,更要用心去传递法律之外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