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军凯)2016年7月1日,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这也是实施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制度以来,该单位成功办理的首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肉某因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于2016年2月2日被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哈密铁路公安处看守所。2016年7月1日,哈密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向我科反映肉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持续高烧达39度左右,经医院诊断肉某患有肾脓肿。我院刑事执行部门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评估、向侦查机关了解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听取办案人员的意见后,经主管检察长批准,立即启动了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并与当日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办案部门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肉某变更了强制措施,通过此次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