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搬走一块石头,先是检察院发出了检察建议;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最终,城建监察大队帮助予以拆除。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检察官,浩盈锦泰华庭小区门口有块大石头挡住了路两面的视线,开车人员看不到路,很不安全。”近日,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新疆沙湾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前往该小区调查核实。
检察官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门前正中心放置了一块长约6米、高约2米的巨型景观石。由于该景观石体型较大,遮挡了小区进出车辆的视线,严重影响小区及周边群众出行安全。
“那块大石头真的很吓人,电动车骑快点、娃娃跑快点,我们车都刹不住。”“反映了很多次,也没人管。”“这块大石头就是安全隐患,快点让搬走吧。”检察官随后走访了小区居民和附近第五小学的教职工,均反映小区门口的大石头遮挡视线,导致多次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电动车和其他机动车剐蹭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该小区物业未对管理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有效防范,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有监管职责,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余传备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该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监管部门督促物业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监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制发《安全生产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出行安全,5月2日,在检察官现场监督指导下,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赴现场帮助拆除。
小区商店的赵女士高兴地对检察官说,“让人闹心的大石头搬走了,我们进进出出也更方便了。”
“维护公共安全,人人都有责、人人需尽责。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损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拨打12309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反映。”检察官不失时机地向群众宣传。
“我们将按照检察建议继续加大对物业小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障碍物进行整治清理,提升城市品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余传备说:“看似琐碎的‘小事’,恰恰是群众利益相关、最需要办好的实事。事情解决得快不快、好不好,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相连。我们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精准监督,积极沟通,及时跟进,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合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 法治日报
记者/通讯员 | 潘从武/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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