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牛旭东 见习记者高景宣)7月28日,最高检举行“加强民事检察监督 精准服务民企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发布最高检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指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涉民营经济民事监督案件,通过司法办案落实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精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努力让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民商事领域存在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正常诉讼秩序的现象,张雪樵介绍,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法查办了一批涉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案件。他强调:“特别是在虚假诉讼集中的领域开展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张雪樵指出,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其增长势头;另一方面,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公平有序竞争。
除依法办理一批虚假诉讼案件外,检察机关积极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的司法监督,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张雪樵解释道:“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一旦使用,将限制企业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降低市场主体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和活力。纠正明显超标的额的违法查封行为,对于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活力,特别是保障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依法监督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致使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财产受到侵害的一批案件。
另外,检察机关还不断提升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提高司法效率。“各地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兼顾公平与效率,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和运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涉民营经济民事案件和解工作,在依法自愿前提下,引导当事人案结事了人和、共谋发展。”张雪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