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厚回报?人生巅峰?有人怀揣暴富梦漂洋过海,然而,等待他们的并不是“赚大钱”。“境外不是天堂,发财梦没实现,带来的却是苦果……”10月11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小江时,27岁的她对自己的偷渡经历后悔不已。
“合伙人说那边美甲行业更好做,我脑袋一热就想冒险去试一试。”小江向检察官交代,2020年她禁不住朋友鼓动,通过“蛇头”两次从云南偷渡至缅甸,一次从缅甸非法入境回中国。
“我们由专人带着,光坐着摩托车走小路到中缅边境附近就用了两个小时,下车步行蹚水过河、躲在货车车厢里的时候也有,反正就是像货物一样不停地被转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小江回忆说,等千辛万苦到了缅甸后,发现生意并非想象中那么好做。
2020年8月,因父母离婚,小江偷渡回国。处理完家庭事务,小江又做起了发财梦,决心要再赌一把,于2020年10月再次偷渡去了缅甸。在缅甸期间,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抱着在缅甸安家立业的想法努力了一段时间,但生意仍没办法做下去。
2021年8月,小江决定回国,可境外的男友却不见了踪影。此时,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呈高压态势,小江便联系了警方,并经由缅甸警方移交给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在配合公安机关完成处罚后,回到湖北十堰等候进一步调查处理。在此期间,她发现自己怀有了身孕。
今年7月17日,案件被移送至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中,检察官发现案卷材料中仅有小江的供述,其住宿出行轨迹仅能证实她到过云南,并没有其他能证实她偷渡到境外的有力证据。仔细审查小江的供述,检察官发现她回国时曾被云南警方行政处罚这一线索,于是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经过补充调查拿到了其因偷渡被行政处罚的文书、在境外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记录的证据,进一步夯实了案件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才达到“情节严重”。本案中,小江偷渡三次,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没有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还有幼儿老母需要照顾。综合考虑后,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于9月6日对小江偷越国(边)境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予以公开宣告。
“案子虽小,对人生的影响却大,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像是给偏航的车辆打了把方向,小江的人生回到了原来的轨道,开启了新的篇章。”为小江提供法律援助的张律师说道。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郭涵洋)
(原标题:偷渡境外难圆发财梦 十堰茅箭:通过行政处罚线索夯实办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