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晨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已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已初步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司法办案工作质量效率和检察公信力持续提升。
据了解,今年1月12日,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组会议,对新疆全区检察机关2017年司法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2月10日召开的全疆检察工作会议,对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各项改革到点到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印发了《2018年新疆检察改革工作要点》,推动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自今年2月以来,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多次对全疆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自查整改,目前,新疆全区120家检察院全面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第二批遴选工作即将收尾,大部分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已配置到业务部门,全疆各级院大部分业务部门都建立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新型办案组织,对办案组织建立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轮案机制,建立并运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新型办案机制,并有机融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实现检察官线上落实司法责任制。
当前,检察工作正处在司法改革深化期,履行好职能使命,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新疆检察机关将继续提高“五种能力”,开展大规模培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处理好入额人员与未入额人员、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等多重关系,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此外,新疆检察机关还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求,不断巩固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