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所作的刑事检察工作报告。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继听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之后,再次听取检察工作专项报告。此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对全区刑事检察工作组织了专项调研。
报告指出,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历史最久、份量最重、与社会稳定关系最密切的一项业务。今年作为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监督新格局第一年,全区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要求,解决新问题,做出新努力,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全力保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巩固深化反恐严打专项斗争成果,充分履行捕诉职能,更加注重精准、更加注重深挖、更加注重治本。持续打好扫黑除恶“新疆战役”,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将“打伞打财”贯穿办案全过程,全面除根断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602件1975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739件1828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258件38499人,提起公诉24457件38872人。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发挥保驾护航作用,致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刑事检察工作融入战“疫”大局,共提前介入侦查涉疫情防控案件89件,提起公诉73件90人,不起诉4人。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蝇贪”“蚁贪”,起诉涉扶贫资金和影响扶贫工作犯罪25人,建立五日内快速返还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制度。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9人,涉及劳动报酬538.99万元。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2人。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三年专项工作,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489人,同比上升30.7%。着力优化市场经济环境,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工作12条,依法不起诉非公经济人士210人,不诉率19.48%,高于全区不诉率12.42个百分点。继续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00人,起诉215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14件15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三是转变司法理念,积极履行主导责任,不断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牢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以“少捕少押慎诉”理念指引刑事检察工作,不捕率连年倍增,目前达5.47%,不诉率同比上升4.72个百分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稳步提升,适用率已达81.97%,量刑建议精准度持续增强,确定刑量刑建议判决采纳率88.36%,案件质效不断凸显。
四是优化监督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筑牢公平正义司法底线。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强化侦查监督,全区共设立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84个,喀什等7地州实现了全覆盖。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89件,同比上升9倍多,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66件,同比上升5倍多。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377件,同比上升67.91个百分点。强化审判监督,共提出抗诉45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4件,同比上升118.2%。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派驻”检察改革,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75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88人2256.27万元,切实保证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报告说,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多项工作指标得到提升,但在司法理念转变、能力素质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方面仍存在短板,今后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反恐严打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反恐维稳的法治化、常态化、精准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力推到位,建设高素质刑事检察队伍,更好地为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常委们对全区检察机关一年来刑事检察工作予以了高度认可和评价。一致认为,报告体现了司法理念的创新与发展,新疆检察机关在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理念越来越强,越来越明晰、越来越进步。比如“少捕少押慎诉”理念,既能有效化解矛盾,又有利于教育挽救改造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报告体现了检察监督环节的规范性,符合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符合中央要求和新疆实际,较好地发挥了新疆检察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报告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担当,刑事检察工作在优化监督、优化市场经济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特别是精准量刑建议的提升等方面,体现了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通过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对于存在的短板,常委们和代表们提出,希望在取得成绩基础上再接再厉,补足短板,促进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更大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