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促进司法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2021年2月20日,奎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件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特邀人民监督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辩护律师等共同参加,听证会由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启民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奎屯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徐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刘某某涉嫌诈骗案进行了详细汇报,着重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拟相对不起诉理由依据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参会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就案件如何处理进行了充分讨论,均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处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拟不起诉说理充分。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认为2起案件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使人心服口服,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又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起到了正面引导作用。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是自觉接受监督的体现,是深化检务公开的具体举措,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彰显法律温情,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就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是落实 “公开公正公平”的办案原则、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办案理念的具体实践,今后,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继续加大听证力度,实现听证内容多样化、听证形式公开化、听证工作常态化,促使检察权在各方监督下阳光运行,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