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和高检院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启动全区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蒲仕裕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我们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上的讲话,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新疆实际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高检院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辟新局。要牢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相衔接,与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相统一,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历史基因传承好、延续好。要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区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开展检察机关“百名党员好故事、献礼建党一百年”主题活动,展现检察人员时代风采。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继承发扬优良传统,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增强各族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会议强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加强指导督促。各级院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要加强督促指导。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指出、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在关键处、把握要害处,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推进。要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更好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检察系统内媒体刊物,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和有关部署,宣传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宣传各级院开展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为学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党史学习教育与提高检察工作质量两手抓两促进,统筹百年党史学习教育与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教育,统筹党史学习教育与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纪要精神学习教育,统筹党史学习教育与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经常性教育,统筹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变成“活的导向”,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全疆检察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质效,确保“十四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服务保障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检察院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