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撑起孩子们的法治蓝天,自治区检察院再次召开联席会议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第二次联席会议,通报2021年检察机关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团委、妇联等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2021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积极引导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监督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取得一定成效。
会议期间,各参会成员单位就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如何加强联动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发言。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压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力度,强化联动、协作、共享,持续扎实做好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强沟通交流,完善协作机制。要形成合力,统筹严厉打击、教育、预防等多种手段,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有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社会治理,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强制报告制度执行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形成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合力,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指导、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不断强化监护人履行监管义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村(社区)干部发现报告能力,预防并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为孩子们的未来撑起法治蓝天。据了解,2020年5月,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居(村)民委员会、学校、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旅馆等凡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报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都要报告!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予以行政、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