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推荐】天山检察:涵养勇气底气,造就天山脚下“常青树”
二级大检察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君
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一直按照“保强补弱、争先创优”的总思路,促后进变先进,先进更先进。这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是一个老牌先进院,曾荣获多项国家和自治区荣誉。年复一年,该院秉持“逢一必争,逢冠必夺”的天检精神,通过持续努力成为天山脚下一棵检察“常青树”。
党的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和“魂”。为发挥党建在检察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天山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一机制三体系”管理格局(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量化机制,逐层管理、监督制约、绩效考核体系),让党建和检察工作标准化可视化,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该院还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让“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成为检察人员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为检察事业不断取得突破注入动力源。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该院20余名干警在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1名干警火线入党。
新时代基层检察院要有“亮剑”精神,更要有“亮剑”实力。天山区检察院坚持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致力提高干警的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同时涵养天检人的勇气和底气。该院确立“新进人员夯实基础、骨干力量强化突破、先进标兵示范引领”的梯队人才培养模式,打造轻刑工作室,让年轻干警快速熟悉业务、快速进入角色;创办“进击的公诉人”内训平台,通过传帮带实现整体提升;建立“协管-代管-任命”三级培养机制,一批85后、90后干部走上中层岗位,重实干、凭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励着全体检察人员敢担当、善作为。
深化变革司法理念,方能做实做优检察工作。在办理一起申诉案件时,该院全面审查涉案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后,没有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而是通过公开听证帮助当事人明晰法理、分清是非,撤回监督申请,并协调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顺人和。面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源稀缺的难题,该院创新利用志愿者微信群,开发“扫街”巡查、“随手拍”等方式拓展案源,实现“四大检察”齐头并进。该院还注重发挥检察人员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科学考核激发干警内生动力,各项业务在乌鲁木齐市名列前茅,多项数据指标位居自治区前列。
人民性是人民检察最鲜明的底色。实践中,弱势群体吸引了天山检察人更多的目光。在一起单亲母亲携未成年子女自杀案件中,该院通过申请异地变更监护权,联合司法社工开展亲职教育,及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救助,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到实处。岁末年初是务工人员返乡季,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协助追回欠薪100余万元。近年来,针对电梯安全隐患、窨井盖破损缺失、盲道被占用、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等问题,该院发出检察建议161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以“小建议”守护“大民生”,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忠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