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上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对《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进行表决,最终以99.8%的赞成率高票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永君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全面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新时代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