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线行动】新疆检察:抓实抓细措施下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一盘棋”
乌鲁木齐8月10日8时起在全市6个城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连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视频会议要求,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以检察履职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迅速落实静态管理要求。8月10日凌晨,《关于乌鲁木齐市重点城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的公告》发出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就赶到单位值守并迅速作出部署,要求各部门确定值守人员。各部门闻令而动,连夜组织人员进驻机关。目前,共有90余名同志在院封闭办公,包括李永君在内的三名院领导与大家一起坚守工作岗位。其余检察人员统一实行居家办公,按社区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等,并鼓励居家人员积极响应社区号召,参与志愿服务等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自身防疫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机关值守人员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对值守期间采购的物资做好外包装消杀,认真抓好机关环境卫生和环境消杀等,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抓好新疆检察官学院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八家户地区检察院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服务大局,居家人员要减少外出,服从社区防疫管理,确保自身安全,不为大局添麻烦。
三是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8月10上午,李永君召集值守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学习8月9日晚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视频会议要求和马兴瑞书记讲话精神。8月11日上午,李永君再度召集相关同志传达李邑飞、王明山等领导同志相关要求,强调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自治区检察院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条线正在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对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工作不断、标准不降,确保机关各项工作保持高效运转,确保完成全年既定任务。
目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值守人员认真投入日常办公办案,居家人员能动开展工作,各项检察业务保持正常运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检察机关正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