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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25-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18日,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


2月1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结合实际,对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持续做优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理念引领,把牢前进方向。必须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做到刑事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必须坚持做实“三个善于”,严守法律底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全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积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着力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综合保护,用法治之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抓好监检衔接系列制度机制的落实,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坚持预防与惩治并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协同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强化司法综合保护。

会议指出,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法律监督的核心任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依法加强审查逮捕和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防止该捕不捕、不该捕而捕,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依法纠正违法侦查活动;加强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工作,严格把握起诉法定标准,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审判活动和错误裁判结果,下大力气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练好“看家”本领;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检察侦查工作,推进检察侦查一体化,探索建立检察侦查检监衔接机制,依法稳妥开展直接侦查、机动侦查和补充侦查工作。

会议要求,要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健全完善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和基本业务指导等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确保刑事检察职权依法公正行使。要优化刑事检察管理,提升刑事检察规范化建设能力水平,一体推进“三个管理”落细落实。要抓好《全区刑事检察人员业务素能培训培优工作规划(2024-2026年)》落实,突出业务素能建设,一体加强严管厚爱,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新疆刑事检察铁军。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秋丽对全区刑事检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琳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会议通报了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结果及人员名单。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等7个分州市院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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