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目前线上笔试已结束。现将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人员名单(见附件1)
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共74名(含成绩并列者)。
(二)资格审查要求及地点
1、资质审查时间:2024年1月17日-18日,10:30-19:00,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各岗位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3)。
3、相关要求:需持《2023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登记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期间,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5、出现资格审查人员放弃资格或审查不合格的岗位,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保留放弃资格考生的相关印证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中标明岗位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当天规定到达考场时间(上午或下午)。
二、面试相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上午10:00开始(北京时间,下同),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于9:15前到新疆检察官学院教学楼候考室(305教室)签到,未按时到场签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新疆检察官学院(乌市高新区东站路226号)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有关事宜
(一)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到达考场,核对有效证件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上公布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四)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政策。
四、联系电话:0991-8803518
五、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91-2623076
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监督电话:0991-8803521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91-8803080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23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登记表
3、2023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