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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十三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李永君 2019年1月16日)
时间:2019-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6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自治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思考、谋划、部署检察工作全过程。坚定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检察道路,毫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检察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研讨大学习大培训,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指导检察工作新实践。站稳政治立场。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始终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职责。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着眼老百姓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手段,特别是有效发挥法律新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为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作出检察机关新贡献。彰显政治担当。坚定不移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认真思考和谋划新时代新疆检察工作怎么看、怎么干,致力“铸魂”“布局”“破题”“夯基”,确立“保强补弱、争先创优”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做好新时代反恐怖工作11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15条、强化检察监督30条、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22条等18个专件417条举措,以实干诠释忠诚,在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伟大实践中展现检察机关新担当新作为。

二、以聚焦落实总目标为首要任务,全力维护新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打好组合拳。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4023人,提起公诉135546人。坚持高压威慑,持续开展严打暴恐专项斗争。加强统筹指导,分批次选派得力员额检察官集中攻坚,打击效果更加突出。认真贯彻《自治区实施<反恐法>办法》和《去极端化条例》,研究制定深化严打斗争5条意见,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开展重大案件“回头看”,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有罪判决率100%。严厉打击反分裂斗争中的“两面人”,依法办理了教育厅原厅长沙塔尔?沙吾提、林业厅原厅长买买提?阿不都拉等重大案件。充分发挥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职能,协同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和管控,为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发挥作用,打击狱内又犯罪36人。坚持破网打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与“三股势力”相交织以及“路霸”、“矿霸”、“市霸”、“村霸”等涉黑涉恶案件,坚持工作前移、引导侦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跟踪监督严把法律政策关,依法快捕快诉。建立健全专案专办、案件会商、联合督导等机制,加大对自治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的指导力度,强化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商制定侦捕诉衔接工作意见13条、出台办理“套路贷”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形成整体合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移送相关案件线索52人。坚持同频共振,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害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严重暴力和多发犯罪,批捕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绑架、放火、爆炸等犯罪嫌疑人4936人,起诉7383人。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追回欠薪1200余万元。部署开展“三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努力让群众吃的放心、住的舒心、行的安心。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全区选派700多名检察人员参加“访惠聚”驻村,聚力基层搭心桥;85人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定点扶贫解民忧;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周”活动,入户结亲融真情。坚持矛盾化解,立足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机制,主动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法律文书说理、出庭公诉、以案释法等检察抓手,深入社区、乡村、学校、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广泛开展“去极端化”法治宣讲、教育转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改造升级“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为全国第6家正式揭牌单位。采取检察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案件等多种途径,做好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1件,国家赔偿案件12件。

三、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大责任,立足检察职能助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大局

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研究提出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具体措施,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用好刑事打击、民行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手段,服务保障新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健全常态化打击机制,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批捕178人,起诉230人。依法办理丁虎等人涉嫌贷款诈骗4.2亿元特大案件,高素贤等7人组织、领导的殃及1.8万余人传销案件。着力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扶贫资金规范精准使用情况的检察监督,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批捕涉及扶贫领域犯罪嫌疑人43人,起诉75人。结合办案查漏补缺,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效衔接,将16名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发放救助金41.55万元。着力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犯罪嫌疑人74人,起诉296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081件,督促相关部门回收清理生活垃圾168吨、生产类固体废物975吨,督促276家诊所依规处理医疗污水,恢复被污染破坏的国有林地和生态公益林7272亩,清退还林2638亩。着力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举行中哈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第二次定期会晤,推动建立双边司法合作、维护边境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牵头与“一带一路”沿线的上海、郑州、西安、兰州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签署协作意见,共同维护保障中欧国际班列安全畅通运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捕109人,起诉45人。着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细化完善新疆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10条措施,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充分考虑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审慎批捕、起诉,规范、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30人,起诉239人。

四、以促进公平正义为职责使命,更新理念推动法律监督转型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坚守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深入推进依法治疆,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检察工作格局重塑,我们把侦防职能划转作为集中精力强监督的“机遇”和重整行装再出发的“起点”,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全面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全程监督,在侦查监督环节,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56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3件;纠正违法211件次。在审判监督环节,提出刑事抗诉39件。克拉玛依检察机关办理一起贩毒案件中两次抗诉,直至监督改判。在执行监督环节,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7件,同比上升103.9%;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73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活动违法72件。坚持精准监督,严把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减刑与不减刑等标准,追捕追诉366人,不捕2447人,不捕率提升2.1倍,不诉1312人。坚持规范监督,重法度、重程序、重实效,正确处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既用好抗诉、纠正违法等硬手段,又用好检察建议等软手段,共发出检察建议3038份。持续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健全完善三级院内部横向协作、上下联动一体办案机制,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手段,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为重点,办结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61件,息诉890件;办结审判程序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9件;办结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00件,同比上升64.9%;同时,清结积案515件,民行检察监督提质增效。11月份专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确立的检察业务新增长点,党委有要求、社会有需求、群众有渴求。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位推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我们从解决动力不足、能力不强、人员不够和氛围不浓等问题入手,先后4次召开推进会、研讨会,与9家行政机关会签文件形成协作机制,面向社会发布全区公益诉讼10大典型案例。通过一年努力,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03件,在全国排名大幅上升11位。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占用耕地、草场6.8万余亩,督促收回已流失国有土地出让金2.35亿元、税金等0.56亿元,督促整改危害餐饮安全的网络平台72家、门店3090家。积极做好职务犯罪检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侦防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坚持转隶不转责,既防止“失落感”,也防止“无关论”。加强与监察机关密切协作,会同监察机关制定案件办理规程4个,解决过渡时期的监检衔接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案件602件689人,受案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9个百分点,圆满批捕起诉一批大要案。同时,集中精力消化转隶前积案,共处置遗留案件573件610人。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依法批捕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654人,起诉800人。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等制度,18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改过自新,考取大学。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区100余名院领导及“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与教育厅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受教育4万余人。奎屯市院成立管护帮教基地、特克斯县院设立“检察官驻校工作室”、天山区院打造“雪莲花工作室”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社会反映良好。

五、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对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更高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队伍既有担当的宽肩膀,又有成事的真本领。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下级院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启动新一轮系统内巡视巡察,形成上下联动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化发声亮剑,坚决清除检察人员中的“两面人”“两面派”。狠抓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转、促”活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警示教育力度,通报兰定兵等10起全区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56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遴选两批员额检察官,全面实施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积极推行新型办案机制,设置检察官办案组290个、独任检察官1337个。各级院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办案,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13次。与相关部门会签印发意见,推动实行自治区以下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狠抓素质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五种能力”,大力推行“全员、全科、全年”培训和“真案、真庭、真人”实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3223人次受训,同比增长42.8%。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检察业务大讲堂”活动,依托高检院“检答网”业务研讨交流平台、检校共建机制,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能。推进新疆检察官学院二期建设,改善培训硬件。去年,我区人员首度在全国执检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业务能手”,34人入选全国、自治区检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才库。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强基固本,加大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人才帮扶、资金支持力度,推进“一部门一亮点、一地方一品牌”工程,使基层更有活力、基础更加扎实。统筹做好检察受援工作,承办全国检察机关“四合一”对口援助工作推进会。打造“智慧检务”,加快维汉双语智能语音和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新疆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影响力持续提升,荣获2018年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3项大奖。一年来,全区检察工作受到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肯定,张飚同志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荣誉称号,5名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提案,邀请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3次同步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各级院领导干部主动走访、联络各级人大代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发布检情要况,法律文书公开率已居全国前列。

兵团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在服务中心工作、兵地检察协作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区检察机关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2018年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疆检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聚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服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恪守法律监督职责,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坚持改革发展创新,顺应时代要求和检察工作规律,与时俱进,革故鼎新,为工作发展提供充足动力。必须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疆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服务保障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司法能力尚需着力提升;二是法律监督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尚需着力解决;三是智慧检务建设、信息化应用工作尚需着力推进。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克服改进。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重构业务格局的起始之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把握“保强补弱、争先创优”工作思路,牢记使命,忠诚担当,为自治区稳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聚焦总目标,把好检察“方向盘”。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永远不偏,政治立场永远不移。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始终强化政治担当,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队伍建设各环节。

二是聚焦总目标,唱好维稳“大合唱”。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新疆稳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持续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坚定不移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指挥,把好调门,踩准节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更大气力,更好履行政治责任,认真做好“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脱贫攻坚等工作;更好履行专业责任,深入推进反恐严打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求打得更稳、挖得更深,为确保新疆大局稳定贡献力量。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下更大气力,强化打击犯罪和维护权益,努力为“三大攻坚战”、“三项重点”和改革开放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聚焦总目标,种好监督“责任田”。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以检察工作新理念为引领,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坚持全面监督精准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动力,统筹深化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聚焦总目标,练强素质“基本功”。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把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实施人才兴检工程,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力度,遴选、培养、储备一批检察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岗位标兵。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监督问责要求,扎实做好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自身腐败,推动检察机关管党治党持续走向“严紧硬”。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我们将以改革开放4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新的历史起点,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忠实履职,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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