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亮等22人涉恶犯罪一案,由疏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及进行补充鉴定、复验复查等,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告知了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疏勒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马亮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以开设赌场非法营利为目的,通过非法经营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讨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攫取非法利益,并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其“保护伞”,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追究相关被告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