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新闻发布会,新疆全区检察机关今年集中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已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31件811人。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李玉海介绍,在前7个月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案214件252人,贿赂案392件412人,挪用公款案22件23人,滥用职权案24件32人,玩忽职守案51件57人,其他案件28件3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180.42万元。
新疆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特别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依法查办了一批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风险,影响自治区稳定和发展大局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至7月,新疆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大案277件,占所立贪贿案件总件数的51.5%,同比上升33.2%,其中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86件,同比上升48.3%;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79人(含地厅级1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1.8%,同比上升93%。
新疆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严肃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等专项工作,坚决惩治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小官巨贪”。前七个月里,全区检察机关侦防部门共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331件358人。从被立案查办的人员身份来看,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及基础组织人员168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74人,涉案领域主要是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社会管理及执法领域。
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李世响说,从上述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可以看出,与扶贫开发相关的职务犯罪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众多领域和环节,案件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就是“蝇贪”、“蚁贪”问题突出,窝案串案问题突出,以及贪污渎职问题突出。如果不加强预防监管,“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腐败倒下来”的现象可能会在更大范围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