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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筑牢绿水青山法治防线
时间:2020-08-14  作者:王晨 通讯员:徐志康 郭生文 徐财年  新闻来源:新疆法制报  【字号: |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理念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根本遵循。

   保护新疆绿水青山、雪山冰川、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也是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一直努力的方向。今年以来,我区检察机关持续以“两山”理念为引领,聚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守护家乡绿水青山。

1让湿地公园更美

整改后的沙湾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

6月初,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有人在该县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非法放牧、取土。

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艳带人调查取证,发现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确实存在围栏被推倒、牧民在湿地内放牧、大量垃圾长期未清理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情况,违反《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沙湾县检察院迅速与沙湾县林业和草原局取得联系,组织召开见面会,分析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商讨如何加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协作。

随后,沙湾县检察院依法向沙湾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十五日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沙湾县林业和草原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会议落实整改修复工作,安排人员彻底清理堆放的垃圾及产生的污水,修复被推倒的围栏,设立湿地公园禁止放牧警示牌和爱护湿地、保护环境宣传提示牌,同时建立全天候巡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督。

2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饮用水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近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水源地检察专项活动,联合水利部门现场摸排辖区水源的水质安全及周边环境,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专项活动中,检察官发现,该县三眼泉水库周边村民在水源保护区围栏内放牧,牲畜粪便直接排放到水源内,严重威胁水库的水质安全。

该水库是该县水源一类保护区,供应数万居民的生活用水。木垒县检察院积极与该县水利部门、属地乡镇进行诉前磋商,要求其加大水库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固水源保护区围栏,优化饮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确保水源区水质和生态环境安全,并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迅速安排部署,做好维护、监管和宣传工作。

下一步,木垒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凝聚合力,为饮用水源地撑起法治“保护网”。

3助力农村环境问题治理

哈巴河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调查走访

近日,哈巴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该院检察官奔赴全县6个乡镇,现场调查走访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发现多村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垃圾存放点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哈巴河县检察院向5个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对辖区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今后,哈巴河县检察院将继续开展专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的协调配合,在环境卫生公益保护中形成合力。同时,适时对整改效果“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确保农村环境问题治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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