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 高继明强调
以大兴调查研究提升检察履职质效


7月2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推动区院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发言,围绕一体推进“三个管理”、聚焦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保护专项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集中整治工作中牵头抓总作用等工作交流了调研成果。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高继明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务本、求实、提质、增效”工作目标,找准影响和制约新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问题,积极探索具有新疆特点的检察工作路径。新征程上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与关于新疆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新疆检察工作的先导、解决问题的法宝,摸准实情,吃透问题,谋定而动。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高继明强调,深化调查研究需要抓住影响和制约检察履职的关键性问题展开,听真话、察实情,向基层问需问计,寻找破解之策,以重点问题、关键问题的突破和解决,带动检察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要推动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调研、重大决策前调研、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统筹调研等制度,持续查找新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找准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完善推进新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机制。
“衡量调研质效,关键要看调研成果运用得怎么样,问题是否解决、工作是否提升。”高继明强调,要将调研成果融入日常办案、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各环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成果转化方案,以大兴调查研究提升检察履职质效,真正让调研成果从“纸上”落到“地上”。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提升学的质量、拓展查的深度、深化改的成效,确保区院机关学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