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伊吾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莫钦乌拉山又建成一处新饮水点,这样的新饮水点已经达到40余处。
新建饮水点是为了对野生动物饮用水源进行充分补充,保证莫钦乌拉山深处野生动物有水喝。
早在2020年4月,伊吾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当地牧民反映,莫钦乌拉山存在大量岩羊(又称北山羊)死亡的情况。
岩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仅仅是野生动物,更是体现了伊吾的历史和草原文化,具有非常高的人文价值。
伊吾县人民检察院立即联系熟悉莫钦乌拉山情况的牧民,深入山中,持续开展了10余天的实地查看,了解莫钦乌拉山野生动物生存现状。
原来,近年来因降雨、降雪较少等原因,造成春秋两季严重缺少水源,致使岩羊栖息地出现岩羊大量死亡的情况。
在莫钦乌拉山,还有盘羊、黄羊、雪豹、狼、猞猁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长居。
为了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伊吾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采取相关应急救助措施。
伊吾县林业局和草原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莫钦乌拉山生态状况进行调查,联合县域多部门,在山中修建人工水池、清理深挖牧民弃井,引流自然水源、实施人工降雨,多措并举解决野生动物饮水问题。
“人工水源有效缓解了野生动物找水难情况,在这些饮水点附近,我们经常能发现大量北山羊、鹅喉羚等野生动物的身影。”
自从有了人工饮水点,已经很少见到野生动物接近附近的村庄了。饮水点建好后,附近伊吾县盐池镇的不少牧民还自发拉运清水送到饮水点。
据悉,今年3月,全疆检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三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后,4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 “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情形,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尽职履责。
伊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协调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旅游等部门,推动形成合力开展检察机关“新三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识,让公益诉讼成为协同之诉,共筑生态安全、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