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波马古城遗址(又称蒙古城)未被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古城遗址区内被非法垦荒种植油菜,占地约180亩,严重损毁了古文化遗址的环境风貌和结构原状。
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古城位于第四师74团四连,作为县级检察院不能直接管辖兵团事务,但是兵团又无文物管理部门,昭苏县文物局也因属地管辖原则无法直接插手兵团文物遗址的管理。
保护遗址迫在眉睫!
检察官实地勘察取证,并报请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后,昭苏县人民检察院与垦区检察院兵地协作开展行动。昭苏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昭苏县文物局依法履职,兵团检察机关则督促兵团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昭苏县文物局加强文物管理工作。
昭苏县人民检察向县文物局发出诉前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要求文物局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对波马古城遗址的有效保护,避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昭苏县人民检察院和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联手对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公开送达,同步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释法分析,并共同对昭苏县文物局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商议对策,共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昭苏县文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一面及时将该情况向上级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一面向州文物局申请经费加强波马古城遗址的保护工作,并向兵团相关部门函告此事,要求相关部门也依法履行对波马古城古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近日,在昭苏县人民检察院与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对波马古城古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回头看”。
目前,该遗址四面城门的入口已用木桩和铁丝网添加护栏,并悬挂“破坏文物,依法追责”等警示标语;而且古城遗址内播种的油菜已清除,保护工作初有成效。昭苏县文物局和兵团相关领导表示,将加强对该遗址的保护力度,切实做好职工和群众对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