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发现本县城镇凤凰东路的一株白榆古树根部被道路硬化覆盖,树干上缠绕红色布条,且有许多枯枝未清理,无保护设施,古树生长环境较差。
“看到这种现象,我们想到这应该不是个例,其他古树的管护情况也需要落实。于是针对古树保护管理问题,我院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姚立靖说。
经过现场调查,走访林业部门、乡镇后,发现本县境内有18棵古树管理保护不到位,存在无公示牌、无保护设施、枯枝未清理等问题,影响古树生长。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古树管护责任,完善保护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并对古树生长和管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古树正常生长。
目前,林业部门已经对接五个乡镇,强化管护责任,签订责任状。悬挂了统一制作的规格相同的保护标牌。清理树体枯枝,周边杂草,使古树通风透光;对树干涂白,防止虫害;疏松土壤,浇水施肥,确保了古树生长旺盛。古树周围进行围栏安装、古树上粘贴反光膜等防止人为、车辆损坏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其历史渊源、文化底蕴、社会意义和科学价值尤为重要。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解决古树名木生长存在的问题,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今后,该院还将持续跟进辖区内古树保护的落实情况,对行政机关的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辖区内的古树长势良好,恢复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