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査、抗诉。承办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主 任:王伟
副主任:唐努尔·阿不都热西提 侯振新 艾赛提·麦合赛提
检察官:艾克拉木·阿不都克里木(三级高级检察官) 艾森哈尔·玉素甫(四级高级检察官) 胡明屹(四级高级检察官)
联络电话:0991——8803596